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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调整 728个申报药品通过形式审查
发布时间:2020-10-19   浏览:4206次

医药网9月21日讯 新一轮国家医保目录调整正式拉开序幕。9月18日晚,国家医保局官网公布了《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名单》,共有728个目录外西药和中成药通过形式审查。

  这些药品符合《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提出的可以纳入2020年药品目录拟新增药品范围的七大条件,其中满足“2019年12月31日前,进入5个(含)以上省级***新版基本医保药”要求的药品***多,达到了493个药品。

  根据医保目录调整方案安排,符合条件的药品目录外西药和中成药,一律由企业按程序提出申报,经审核通过后纳入拟新增范围。此次公告也提出,社会各界可以对此次公示药品的资格条件及形式审查结果进行监督,公示期为1周。

  与此同时,国家医保局还在名单中公布了阿卡波糖咀嚼片、阿昔替尼片和枸橼酸伊沙佐米胶囊等15个处于协议有效期内,且按照协议需重新确定支付标准的谈判药品,以及阿达木单抗注射液、奥拉帕利片和甲磺酸奥希替尼片等8个处于协议有效期内,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的谈判药品。

  按照方案部署,2020 年药品目录调整分为准备、申报、专家评审、谈判和竞价、公布结果5个阶段。而这份名单的正式公示,意味医保目录调整工作即将步入专家评审环节。进入了动态调整时代的***医保药品目录结果如何,值得产业期待。

  医保目录调整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0年7-8月):1.由国家医保局牵头,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确定目录调整的原则、程序。征求社会意见后,公布方案。2.组建工作机构,建立工作机制,组建专家库,制订工 作规则和廉政保密、利益回避等规定。

   (二)申报阶段(2020年8-9月)发布申报指南:根据2020年药品目录调整范围,接收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按规定向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提交必要的资料。对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药品进行公示。

   (三)专家评审阶段(2020年9-10月): 结合企业申报情况,建立评审药品数据库。论证确定评审技术要点。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形成新增调入、直接调出、可以调出、调整限定支付范围等4方面药品的建议名单。

   (四)谈判和竞价阶段(2020年10-11月):1.就拟纳入谈判和竞价的药品征求相关企业意向。根据企业意向,组织其按要求提交谈判(竞价)材料。2.组织测算专家通过基金测算、药物经济学等方法开展评估,并提出评估意见。3.谈判专家根据评估意见与企业开展谈判或竞价,确定全国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同步明确管理政策。

   (五)公布结果阶段(2020年11-12月)公布药品目录调整结果,发布新版药品目录,同步明确管理和落实要求。